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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言与意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有言能尽意和言不尽意的困惑,但这是在不同意义指向下的矛盾。从语言学角度来说,言语活动可以区分为语言与言语,语言是需要人们共同遵守的语法准则和词汇系统,言语则是个体表情达意的具体运用,二者对意义要求的不同就造成了言能尽意和言不尽意的区分。从中国哲学文化传统而言,儒家是重言重意的,道家、禅宗则是重意轻言的,所以前者往往强调言能尽意而后者强调言不尽意。而从意的角度来说,意可以分为言内之意和言外之意,二者在诗学理论当中是融合的,内意要尽其理,外意要尽其象,其中意之构成的理志与情意的统一是存在于具体的意象结构当中。当然人们在具体的艺术创作当中总是力求要表达出言外之意来,正所谓意在言外。 第二部分:解决言不尽意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引入“象”这一概念。为此本文首先论述了“象”的语源含义,考察了其意义流变的过程:从最初的“大象”到卦象,再到想象、象征含义的出现。《周易·系辞》中提出“立象以尽意”的表达方式,这就确立了以“象”为中介来表达人类的主观情感,以及对人生万物的体验,对宇宙发生的认识等等情意。所以本文着重从老子和庄子的象道观来论述象和道的关系,以探求象与意融合的历史必然性。老子以“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来称谓道,其存在状态是“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而道的本体则体现为“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庄子则以“象罔”来体道、悟道,提出“天籁”、“地籁”、“人籁”的象道观。这为后世意与象的结合奠定了必要的语意基础。 第三部分:“意象”作为合成词的形式最早是出现在东汉王充的《论衡·乱龙篇》中,他提出了“礼贵意象”的说法。哲学意义上的意象关系是《周易·系辞》中提出的“立象以尽意”,其后经过庄子、王弼的生发更具有了哲学思辩的意义蕴涵。意象在审美领域中主要是由魏晋的挚虞、刘勰从哲学意义的基础上转化而来,尤其是刘勰第一次将“意象”作为艺术构思的产物而提出,认为艺术创作是要“窥意象而运斤”,这样意象就历史的生成了。审美意象在生成之后具有其独特的美学特征,那就是要追求象外之意的表达和情与景的交相融合,并且一般采取赋、比、兴的意象经营方式。从古代的意象式批评到现在意象理论体系的创构,这充分说明了意象所具有的活力和生机,在文化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我们重新发掘意象这一中国古代文论、美学的核心范畴,我认为是有意义和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