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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东道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概论。外国直接投资是投资者和东道国共同参与的国际经济活动,但现有的跨国投资理论基本上是供给决定理论,忽略了对东道国的行为分析。两缺口理论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来超越本国生产结构和资本积累能力的制约,实现经济发展,弥补国内资金不足提供了理论解释。东道国通过掌握各种外资政策法规控制市场开放程度,以实现利用 外国直接投资收益最大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巨额外债负担和从发达国家获得的官方援助减少,多数发展中国家调整了原来对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活动的限制性政策,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竞相推出各种激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外国直接投资日益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获取国际资本的主要方式。2001年,发展中国家作为整体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27.86%, 2003年流入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和俄罗斯五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占流入发展中国家外国直接投资总量的62%。本文以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演变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较详细地论述了两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效果,进而探讨未来发展中东道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发展趋势,并对发展中东道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前景进行了展望。第二部分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演变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中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立了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保持了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中国外资政策中的股权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几方面分析:一是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参股由严格控制逐步放松;二是对国家鼓励的行业、地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随着对外开放度的提高,享受外商直接投资优惠政策的地域逐步从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向所有省会城市及沿边、沿疆城市扩展;四是采取允许外商向制造业、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投资到开放基础设施及服务业领域的渐进开放原则。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增长率超过同期GDP年均增长率;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日趋多元化;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投向第二产业;外商投资方式由主要以中外合作企业形式、中外合资企业形式向以外商独资企业形式为主转变;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逐渐增加。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及市场机制的完善产生积极<WP=42>作用,主要体现在就业创造、贸易扩大、出口结构优化、技术升级和经济增长促进等方面。中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因由最初的资金需求向获得技术、管理经验并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变,中国今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三部分是印度外资政策的演变及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情况。印度长期以来对外国直接投资领域、投资比例实行严格限制。在独立初期,利用外资的基本原则是利用和限制相结合,并对外国投资企业实行计划管理。60年代至70年代末,英·甘地和人民党政府不断加强对外国投资的限制。英·甘地重新执政后和拉·甘地政府在80年代开始放宽对外资的限制,但由于涉及的投资领域较窄,对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作用有限。自90年代初印度实行了经济自由化改革,对外资政策进行大幅度的调整,扩大外资投资领域,提高外国公司在印度进行投资的最高参股限额,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印度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增加较快,但与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规模相比仍有差距。印度批准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流向能源、电信、基础设施部门及技术较复杂的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印度累计批准的外国直接投资中,来自美国的直接投资列第一位,其他主要的OECD国家及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跨国公司也对印度进行投资。由于印度自经济改革以来放松了外国投资者在合资公司中最高参股限制,外国投资者以资金形式参股的项目数增加较快,印度批准的纯技术合作项目逐渐减少。印度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的现实业绩没有达到其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潜力水平。目前在印度,仍存在诸多阻碍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制约因素,如印度政府的官僚作风、办事效率低下以及审批手续繁杂使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受到干扰,协议外国直接投资难以履行;印度严格的劳工法限制了外国投资者对印度进行绿地投资的积极性。第四部分是发展中东道国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发展趋势。未来发展中东道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是更加注重政策目标定位的层次性;二是更加注重整体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三是增强产业投向的倾斜性;四是注重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性;五是重视区分不同层次外国直接投资。虽然发展中国家无法避免全球经济波动对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产生的影响,但从中期看,发展中国家将不断积极调整其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框架并改善投资环境,满足外国投资者提高经营效率所需的条件,注重增强外资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提高国内企业的配套协作能力。未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潜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