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定国家政权机关所行使的在国家权力中占据特殊地位的权力形式。在立法权的运行过程中,源于立法主体的多元化,各立法主体运用立法的范围及对立法权力的限制是不同的,立法权限和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由此产生。探讨立法权限的目的在于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立法权职的不同归属,实现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从而有助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中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宪政视野下的立法权限划分研究,就是将立法权限置于宪政的视野之下,以宪政思想所主张的“限权”、“分权”等为逻辑起点,以厘清现代国家权力关系的配置为依托,分析我国立法实践中有关立法权限划分的相关问题,力图通过对我国立法权限横向、纵向的比较分析,尝试对立法权限的制度问题进行探讨。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第一,在明确界定立法权、立法权限等概念内涵的基础上,论证了宪政视野下立法权的定位和立法权的内部控制理论,分析了基于宪政理念立法权限划分的主要方式。第二,针对宪政视野下立法权限划分的理想模式进行了介绍,对立法权限横、纵向划分的一般性理论进行了分析。第三,运用立法权限问题的基本理论,结合中国立法权限的现行体系,分析了中国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基于现行法律的中国立法权限体系审视,提出了立法权限在立法实践中的相关实际问题。第四,根据中国立法权限划分的实践,从完善立法权限配置的一般性思路和具体思路两个方面对中国立法权限划分的思路和制度措施方面进行探讨,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基本设想。总之,为克服我国现行立法权限配置的种种弊端,推动我国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必须以“分权”、“限权”思想为指导,灵活地对待国家结构形式与立法权限的关系,以立法或立法解释的形式明确各主体的立法权限,限制个别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的膨胀,规范法律保留和授权立法制度,加强立法监督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等各立法主体的积极性和均衡性,推动立法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道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