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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颖的话题。说其古老,在于从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每一个国家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历史都不短。即使像美国那样的后独立国家,在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上也有为数不短的一段历史。说其新颖,在于未成年人犯罪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其不同的内在原因和外在表现。这也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课题经久不衰、推陈出新的根本原因,也正是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价值所在。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有其区别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新特点,概括地说,即低龄化、成人化、团伙化、复杂化,且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在刑事犯罪上,未成年人犯罪已经上升为一个全球学界、司法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社会效应上,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据联合国权威机构的一项调查表明,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类型越来越多。这就是我们今天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意义之所在。正因为如此,本文选择未成年人犯罪作为研究目前刑事法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切入点,希望借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来深入挖掘世界刑事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态势和路径,达到以一斑而窥全豹的效果。本文首先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内涵出发,明确界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这一法律术语的地位,为本文确定了狭义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研究对象。从此处着眼,阐述了构建单独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价值,证明了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于理论有据、于实践有用,为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国际会议决议、国际公约等国际立法和世界其他国家地区的国内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出发,展开论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所涉及的国际决议、国际公约包括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多届国际监狱会议的决议、20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的多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预大会的决议、联合国《北京规则》、《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所论及的国家包括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代表国家和地区。然后,从国际和他国实践经验出发,反观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通过对比研究,指出我国与国际上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构建上的差距和在该领域研究上的不足之处。为弥补不足,缩小差距,在充分研究国际理论和立法、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有选择地借鉴吸收他国立法和司法上的优秀成果,做到扬长避短、去粗取精,并使其充分本土化,从而构建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单独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尽管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的社会呼声迫切,我国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历史久远,但至今尚未建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因而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体系无前例可循,只能是从无到有、从不全面到逐步完善的一条不断摸索前行的探索之路。尽管这一条道路前路坎坷、困难重重,然而我们要相信它必将会在曲折中前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律之构建,乃国之大任,法律人应为此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