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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患者权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患者既是社会上的普通人又是寻求医疗帮助的“弱势者”,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出发点,越来越多的权利种类被提出,患者权利保护的范围也不断扩大,以知情同意权为例,这一具有强烈伦理性的保护原则,被很多国家法律规定为强制性规范,希望通过在医疗活动中给与患者更多的主动权来平衡医患双方的地位,帮助患者更好的参与医疗决策,但是在各国不同医疗环境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以我国为例,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制度设置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保护患者权利的目的。研究目的患者知情同意权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患者权利的保护,更广泛的来说是为了平衡医患间地位,促进医患的和谐,最终目的是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本研究主要通过对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对知情同意权的认知以及在医疗活动中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具体情况、患者的自主性等,分析影响患者知情同意做出的因素以及在知情同意权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改善知情同意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希冀对促进我国患者权利保护有所裨益。研究方法本文运用的研究方法有历史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和问卷调查法。主要的研究方法是问卷调查法,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广州、佛山等地一些医院的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85份,回收有效问卷523份,有效回收率92.6%。利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患者问卷数据库,使用SPSS22.0软件对问卷资料进行整理,采用描述性分析方法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患者对知情同意权的认识以及权利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结果1、患者对医生告知内容理解程度普遍不高,完全理解的仅占19.1%(100/523);患者对知情同意书的认知也不全面,对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态度有消极的一面。2、患者知情同意的自主性不高。无论是紧急情况下还是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患者都选择医生来做出医疗决定;同时在对医生建议不同意时,很少有患者能坚持自己。经医生解释会接受医生意见的占87.6%(458/523),选择表明不同意并坚持己见的仅占5.9%(31/523)。3、知情同意的选择对患者的意义不大。对于患者自由选择的意义认识,认为意义很大的仅占37.1%(194/523);对于患者要么治疗要么放弃的这种选择,认为是真正选择的占51.2%(268/523)。4、患者就诊的首要关注点是疗效的保障。患者就医中首先关注自己的疗效有没有得到保障的占70.4%(368/523),关注知情同意权有没有得到保障的占29.6%(155/523)。结论1、在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行使过程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患者自身对知情同意权的认知存在片面性,在行使权利时不能真正的知情;患者在知情同意权实现过程中的自主性不高,且难以真正行使同意;忽视了患者权利保护的最终目的,强调了知情同意权的保护而忽视了最根本的生命健康权。2、提出了改进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对策与建议。一、改善患者知情同意的可行能力。加强对患者的科普教育和疾病的社会公益宣传,促进对患者的教育和信息补充,提高患者自主选择的自由能力。二、规范知情同意书格式及医方告知义务标准。三、紧急情况下回归医生义务本位。从患者生命权至上这一根本出发,生命权是首要人权,在特殊情形下,医生有权利也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救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