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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式酒店源于分时度假的出现和发展。所谓“产权式酒店”,即开发商以房地产的销售模式将酒店每间客房的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每一套客房都各拥有独立的产权,投资者如购买商品房一样投资置业,将客房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收取套房租赁回报,但是一旦购房以后,购房者的租金、房屋的使用等诸多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业主们起诉开发商的案例不断发生,本文从杭州千岛湖凤凰岛产权式酒店业主维权一案入手,针对案中争议焦点,由点到面逐步深入分析,对产权式酒店制度进行展开讨论,透视产权式酒店投资的盲目性及法律制度的缺位,冷静审视产权式酒店在我国发展的出路,全文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本部分简单的叙述案例。老凤凰公司宣传投资不到30万,通过租赁15年就可以收回成本,每年还可以在千岛湖凤凰岛度假村自有产权的四星级酒店套房免费度假一个月,以后还可以养老,但是,业主们投资等来的结果并不像广告宣传的那样,因为水电配套、租金等问题,凤凰岛度假村200多个业主与新的经营管理公司不得不对簿公堂,维权之路是格外的艰辛,取证对业主们来说更是无能为力。第二部分:我国产权式酒店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法律关系复杂,缺乏配套监管及正确引导、产权式酒店行业的投机性和盲目性、实践较短,缺乏适应性。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权式酒店发展。第三部分:针对我国我国产权式酒店面临的挑战提出完善对策,一、产权式酒店一般采用售后包租形式销售,售后包租合同早就违法了建设部规章规定,但在现实房地产市场中还以规避规章形式存在,针对各地规章对此规定不一,应采取具体应对办法解决。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完善。如果能引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无疑是对现有产权式酒店物权区分不明的一大贡献。三、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应用。增强信息透明度,发挥业主们的监督作用,更有利于产权式酒店健康发展。四、行业规范的确立。制定“冷静期”、担保、信息公开等制度,使整个行业在监管下诚信发展,降低投资风险。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国内产权式酒店发展。因为有商机才会引进相关经销方式和投资理念,但是配套管理制度也要跟上,通过与先进国家产权式酒店对比,学习先进,查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