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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场外交易是伴随着证券的产生及证券市场的发育而逐步产生的。为了满足有价证券的交易需要,场外交易应运而生。证券品种、规模的扩大和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产生。但是,单纯的证券交易所仍然满足不了证券多品种交易的要求,证券场外交易作为证券交易所的补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证券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像两道风景线,构成了证券交易市场的完整画面。 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研究方式,主要参照国外场外交易的法律制度,从美、日、我国台湾地区场外交易的发展、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入手,结合我国场外交易的实践和相应立法,对场外交易及其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研究。 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论述:第一部分概括论述场外交易的发展、含义、交易对象及交易程序;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世界主要场外交易市场即美、日、台场外交易的发展及立法监管,在此基础上对各自的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它们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值得我国借鉴;第三部分概括介绍了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起伏发展、立法实践和存在问题,并与上述场外交易市场进行比较分析,寻找差距和不足;第四部分是本文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我国建立新型场外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分析,提出建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构想,同时对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和《证券法》的修改,提出了几点不太成熟的看法,希望能对我国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尽一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