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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全球服务贸易第一大出口国,基于其服务业的竞争优势以及服务业推动美国出口、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美国在多边和区域两个层次共同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然而,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回合谈判持续限于僵局,使美国在多边体制下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愿望受阻,美国逐渐将区域层次的贸易自由化安排作为其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阵地。美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远远超越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规定的深度和范围,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高标准、不可逆转的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模式。并且,正在借助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协定(TTIP)和服务贸易协定(TISA)等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有可能重塑全球范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准则。中国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出口国,服务贸易部门还普遍缺乏竞争力。在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构建方面,中国首先通过入世承诺方式,引入WTO的GATS机制。此后,随着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中国也在区域层次上构建并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尽管中国区域服务自由化范围和深度超过了GATS的规定,但与美国的高标准模式相比尚存在很大差异。在未来的国际服务贸易规则谈判和制定中,美国激进的、主导型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与中国渐进的、稳步型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发生激烈碰撞和冲突将不可避免,因此对两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的不同点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梳理中美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GATS+特征,从服务自由化承诺方式、投资自由化程度、深化承诺和新增承诺的侧重取向四方面的差异,论证了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的不同,明确了两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不同立场和模式。并从国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差异的角度探究了中美采取不同服务贸易自由化模式的制度性基础。最后,引用近期数据对中美选择不同立场和模式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探析,进一步明确了两国采取不同模式和立场的现实基础。通过本文的研究,明确了以下几点结论:第一,中美两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在规则设计和体系构架方面均呈现"GATS+"特征,主要特征包括承诺方式、服务贸易规则与投资规则分立、深化承诺和新增承诺四个方面。第二,对比中美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的“GATS+"特征可以发现:中美在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中禀持不同的立场和模式,一个是渐进式的稳步型自由化发展模式,一个是激进式的主导型自由化推进模式。两国的立场和模式通过以下四个不同点共同体现出来:即各自在区域框架下服务自由化承诺方式的不同、投资规则自由化程度的不同、以GATS为基础所做出的深化承诺和新增承诺的程度和范围的不同。第三,通过进一步对比中美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在管理机构设置、相应职能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情况发现,服务贸易管理协调水平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美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采取不同模式的制度性基础。第四,运用近期数据对中美服务贸易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美国作为全球服务贸易的绝对强国,面对国际服务贸易全球发展减缓的态势和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难以推行的局面,在区域框架下推行激进式的主导型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模式符合贸易政策选择的逻辑。而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基础相对薄弱。随着服务贸易地位的提升,在区域框架下采取渐进式的稳步型自由化发展模式符合中国国情。第五,竞争力优势指数的大小和分析结果,反映了中美在不同服务部门的强势和弱势地位及其变动情况,为解释中美区域框架下深化承诺和新增承诺所涵盖的服务部门以及积极推行自由化提供了现实依据。第六,美国正借助TPP、TTIP等区域性安排,尤其是TPP,强力推行美国式的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这已对中国渐进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形成倒逼之势。同时,中国服务贸易迅速增长也要求中国加速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步伐。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美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的诸多成功之处为中国进一步探索积极稳健的自由化机制提供了有益启示。然而借鉴不等于照抄照搬,中国应当结合自身国情,对美国的自由化经验进行弃糟取精、为我所用。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第一,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中美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机制进行对比分析,为中国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寻求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二,文章对中美国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进行了对比分析,并从中探求中美采取不同服务贸易自由化立场和模式的制度性基础,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中美模式差异的原因。然而,本文也存在不足之处,即因篇幅有限,对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水平及福利效应定量测度等方面的内容有待未来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