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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因素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基础因素之一,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尤其是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更是对经济社会具有深远的影响,其中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尤为明显。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的人老龄化加速提前到来,但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增速却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未富先老”成为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突出特征,“为养老储蓄”的动机导致居民产生强烈的预防性意识,减少消费、增加储蓄成为其应对老龄化的理性选择,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和不健全更加重了居民的预防性动机。为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建立,并日渐日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城镇和农村的非职工、非参保居民,是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益制度供给,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为城乡非职工参保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设开始于2009年,当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后来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建立,2014年两者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建立之初,以“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为政策目标之一,那建立至今的5年来,城乡居保是否实现了其政策初衷?具体而言,城乡居保涉及的保险缴费和养老金收入两个方面,分别对居民消费具有怎样的影响?影响程度如何?综合影响是怎样的?若从消费结构角度入手,其对居民消费升级又有怎样的影响?为回答以上问题,本文立足于现有研究的不足,在充分借鉴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借助现代经济理论与计量方法,从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金收入两个角度入手,以缓冲储备模型(Buffer Stock)为基础,构建包含养老保险因素的消费函数与计量方程,采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3-2017年的面板数据,运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FE),实证研究了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金收入对居民消费支出与消费结构的影响,衡量了城乡居保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进而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发现:(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有效的促进了居民消费的扩大,综合考虑缴费和收入两个因素,该项制度的实施能够使居民消费增速提高1.3个百分点;(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均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就促进作用来看,东部地区显著高于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尤其是上海和北京地区,城乡居保显著促进了居民消费扩大;(3)城乡居保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居民消费的升级,其促进了居民食品消费等生存消费支出的减少,增加了居住消费等发展消费支出,但对文化娱乐教育等享受消费支出的影响却总体呈现减小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城乡居保的政策建议:(1)通过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及适当提高养老金发放的水平,提高居民对未来养老金收入的乐观预期,进而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2)政府财政和支出预算加大政策倾斜,增加对城乡居保的补贴力度,以增加参保居民的养老金收入;(3)针对东部地区和东北、中部、西部不同地区,采取差异化的策略,缓解城乡居保在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