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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原有的城市布局及产业结构模式已不适应城市发展且不能满足人们当前的需求,因此许多大量排放危险废弃物的企业被迁到郊区,然而在这些留下的土地上,许多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被修建。企业虽然搬迁了,但企业对土壤所造成的污染依旧存在,这种污染对环境和公众都存在隐形的、潜在的,甚至是直接的环境安全隐患。在我国,目前没有制定专门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污染场地修复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用以规制污染场地的行为。在国外,尤其是在美国、德国及日本,在污染场地修复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立法体系与治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