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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地利用的主要权利形式,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在中国社会发生重大转折的特殊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并且也发挥了巨大的社会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二十几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诸多缓慢而有效的变革表明,只有不断地丰富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结构,最大限度地赋予并保障农民拥有的承包经营权,才能妥善处理好我国农村复杂的人地关系,促进农业的市场化、现代化,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的彻底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显然,现行立法规定的农地承包经营权还应该有进一步发展。其中首要的问题便是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定位问题。物权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促进财产权利的实现,促进物的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为市场交易提供基础性的民事法律规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化和有序化。而对于农民来说,农地承包经营权是最重要的财产权利。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基点上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序言。这一部分简单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背景分析,指出在现有农村体制安排下,非物权化的农地承包经营制度已在实践中暴露出一系列的缺陷。因此,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第二部分,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的法理分析。这一部分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本部分包括三个大方面。首先,介绍了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产生和演变。这一介绍主要是为了揭示出农地承包经营权演变及其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其次,论述了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在现阶段的发展趋势。第三,在前面两点论述的基础上,明确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的定位,同时又强调指出,我国的农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所具有的独特特质,从而得出,我国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全新内容的用益物权。 第三部分,对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现行运作的分析。指出现行农地承包经营权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并且对之进行深入的分析,为下文论述如何构建和完善物权化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做好理论准备。 第四、五、六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着重阐述了具体的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第四部分,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本部分共包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