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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协调问题已经引起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特别是在新旧体制的转轨过程中,随着劳动关系及纠纷日趋复杂以及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关系利益分歧的越来越明显,劳动争议逐年递增。研究当前劳动关系的走势,分析我国目前法定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加快调整和改革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方式迫在眉睫。 本文从我国劳动争议的现状谈起,在分析了我国劳动争议的严峻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指出其问题在于三方机制的有名无实、违反了公正及效率、效益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于学术界提出的诸多重构方案进行了汇总并指出其优势及缺陷所在。并在分析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及劳动争议的特殊性质,构建新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议建立专业的劳动法院、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建立工会和雇主组织、改进三方机制,并就与之相关的时效制度、人员专业性等问题提出了些许建议。 本文的重点在于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议。在对外国诸多成功的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建议取消仲裁,建立劳动法院。在这一点上,笔者对仲裁、民事审判的弊端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对于单一模式进行了国情选择,并对劳动法院的建立方式提出了建议。同时提出设立行业调解组织和专门调解人员以减轻法院压力。除了考虑调解,诉讼之外,其他如三方机制的真正建立,工会发挥其现实作用,监察对于预防监督的作用,以及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等,笔者都从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和预防的角度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