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慈善需求是一项群体需求,有很多人都需要帮助。各国的历史均证明单单只依靠政府供给无法满足这一需求。为满足他们的需求,慈善供给需要包括个人在内的全社会共同提供。从需要理论上看,慈善也是人的需要之一。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学”中提到,人有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其中慈善需要是精神需要的一种。人有慈善需要,需要产生动机,动机带来相应的行为。慈善需要的未满足成为成为相应慈善行为产生的动机和激励。在该基础上,人的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作用于该需要,影响慈善需要向行为的转化。也就是说慈善需要转化为行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环境,包括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个方面。具体米说,内在因素包括个人的内在素养、道德素质、信仰、文化水平等;而外在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经济状况、法律制度、及政治环境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慈善需要向慈善行为的转化,它们共同作用于慈善需要向慈善行为的转化。本文着重研究从慈善需要到行为转化过程中的一系列影响因素,通过发现它们影响的方面及方式,进而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文章首先对慈善行为的历史及现状进行描述,得出慈善行为广泛存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也存在于各个历史阶段。特别是近现代,中西方频繁的交流和相互融合,慈善行为组织化、法制化趋势明显,慈善行为的效率和效果越发被重视,并且各国在不同程度上都采取了激励慈善行为的措施。立足于中国,发现仍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以便促进慈善行为。于是本文从人的需要、动机和激励入手,探讨如何在照顾人的需要的同时促进慈善行为。第三章介绍相关的需要理论、动机理论和激励理论,并且这些理论彼此联系,比如激励理论是在需要理论和动机理论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地刺激人的相关需要和动机达到一定目的的理论。通过对人的内在动机分析,得出慈善动机分为两种,即利他型和互惠互利型。利他型强调无私为他人,因为帮助别人源于较高的道德素质、良好的信仰和较高的觉悟,该类型考虑的因素包括道德素质、信仰、文化水平等。从目前的研究看,该类型不占主导地位,主要趋势更倾向于互惠互利型。互惠互利型是考虑共同利益的满足,在做一件事情的同时,也满足慈善需求和慈善主体的相应需要。因为人的需要不是只有慈善需要,除此之外人还有其它的追求和需要。人行善动机比较复杂,往往是多种需要和动机的结合体,正因为如此,激励理论和激励措施才变得更为有效。这样来看,研究影响慈善行为的因素就要加上影响人的外在因素,包括历史因素、社会文化思想、经济状况、法律制度和政府的作用。第四章,以理论联系实际对相关因素进行详细分析。理论主要是第三章所介绍的需要理论、动机理论和激励理论,以这些理论为指导,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分析。找到相关因素的作用方面和方法。无私奉献精神、坚定的信仰和较高的道德素质等内在因素,从内在对人产生要求和推动,是影响慈善行为的基础性因素;支持鼓励慈善行为的社会文化氛围,推动人们投入慈善事业,也通过影响人的内心推动慈善行为;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影响人们参与慈善的意愿和信心,通过立法对参与慈善的个人或组织减免税收提供保障,有利于推动慈善行为,可能有些人从事慈善并不完全出于慈善需要或慈善目的,但是慈善行为仍会得以增加。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的收入状况也因着相应的收入效应和替代相应而影响慈善行为。从一般意义上讲,收入的增加能够增加参与捐赠者的捐赠数额,也会带动本来没有捐赠意愿的人参与慈善事业;政治的作用,表现在通过各种形式对慈善行为支持和鼓励,特别是对慈善事业的正面宣传和对进行慈善行为的人和组织加以肯定,满足人们对声誉的追求。也表现在对慈善捐赠使用情况的监督,通过监督减少慈善捐款的被贪污和挪用,也为慈善行为的连续性提供保障。最后是改进措施和结论:需要鼓励无私奉献,重视信仰、文化背景的建设及道德文明的推进,带动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慈善事业中。完善激励性的法律制度,从激励和公平方面促进慈善行为。采取措施促进经济的增长及个人和企业的收入的增加。慈善组织借助更多的项目来吸引个人和企业的目光,达到双赢的结果,吸引更多的慈善行为;同时个人和企业也关注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促使慈善资金有效使用。政府发挥相应的作用,在监督和管理方面实行以税收为主的激励性的监管,放宽慈善组织的注册条件,包括资金的要求,采取鼓励慈善行为的措施;政府在法制的范围内行事,制定免税优惠标准,使更多的慈善组织得到免税资格,并且免税资格成为监管的方式之一。依法对企业进行审查,而审查慈善组织的年度报表、收支状况,违法的组织施行罚金和取消免税资格的惩罚。至于对捐赠主体而言,要使减免税收的操作简单方便,以鼓励更多地慈善行为。通过以上诸多的措施,使人互惠互利的心理得到满足,带来更多的慈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