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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问题目前是一个全球普遍关注的问题,发达国家经历了数百年的市场经济运作仍未完全解决这一难题。我国正处在经济改革和转轨时期,公司制企业建立时间不长,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也就是十几年的时间,对公司治理结构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例如:大量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内部人控制等等,凡此种种,莫不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欠缺,殛需予以规范和建立更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就是以此为切入点,收集大量资料,通过研究公司治理的理论发展和国外成熟公司治理的模式,借鉴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提出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应当存在控制性股东,公司治理的关键是限制控制性股东滥用权利的观点。并且,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设立小股东联盟、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一些创造性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的提出是建立在对我国上市公司现状和传统文化的详细分析基础上的。本文作者相信,这些措施将会为我国上市公司构建更为合理的治理结构。 本文分为五章,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该部分包括问题的提出、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和功能。指出了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源于契约的不完备性以及现代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 第二部分:第三章为本文的第二部分。该部分是关于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及公司治理的国际发展。本部分阐述了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及其分类,并对此做了比较,以此来对比下文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特点和现状。同时还对近年来公司治理的国际发展做了综述,以期让读者明白我国公司治理现状与国际趋势存在的差距。 第三部分:第四章为本文的第三部分,该部分是关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本部分客观地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存在问题,重点突出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和董事会独立性的问题,下文的所有完善措施的都是针对本部分的问题提出的。 第四部分:第五章为本文的第四部分,该部分是关于怎么才能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本章首先对监管部门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做了分析和评价,然后对我国需要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应当存在控制性股东,公司治理的关键是限制控制性股东滥用权利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设立小股东联盟、完善独立董事提名考核制度等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