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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关键问题。我国的改革开放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充分的调动了广袤大地上农民的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我国农村在数年内,就顺利解决了温饱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我国改革开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坚实的物质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村单个农户小规模生产经营模式逐渐显露出不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户生产经营过度分散和组织化程度低。要想缓解此种状况就必须提高组织化程度,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广大农村应运而生,展现了其优越性。党和国家予以高度重视,并在2012年到2018年连续七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鼓励支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减轻和规避农业生产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延边州地处东北边疆地带,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农业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然而随着近几年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再加上延边州临近韩国、日本、俄罗斯的地缘优势,许多农民都进城打工和出国劳务,农村青壮年也外出求学,致使延边州农村地区出现严重的“空心化”人口结构、劳动力缺失以及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土地的耕种率不高,农村经济发展迟缓,许多农民收入微薄。为了更好缓解延边州农村地区劳动力短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延边州农村地区农民的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延边州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延边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历着从形成到发展再到提升的发展历程,并取得了数量上不断攀升、服务经营形式和产业实现多元化、农民增产增收日益明显的成效,其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融资渠道不畅通、组织管理不规范、标准化生产程度低、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短缺的问题。因此,延边州要将政策理论与地区实际相结合,重点做到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参与主体的素质,从而促进延边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朝着更好地方向发展,最终推动延边州农业经济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