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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精粹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蕴藏着“天人合一”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但在快速推进的城镇化引发的社会急剧变迁过程中,传统村落建筑倒塌、民俗消失,大量传统村落在“旧貌换新颜”中逐渐消亡。仅2000-2010年,十年间我国自然村由363万个锐减至271万个,平均每天减少100个传统村落,目前全国保存的传统村落大概还剩下两三千座,而在2005年这个数字是约5000座。如何保护这些承载了历史记忆、文化精髓、人类生存生活方式的传统村落,如何让其在新的历史时期能重新复活生命力,是当下我们不得不面对,不得不破解的一个课题。 近几年,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成为热点问题,尤其是习总书记提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更将百姓、社会的目光投向了传统村落。国内学术界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性发展模式做了诸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共同建立了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的理论研究体系。诸多研究中也涉及到保护性发展主体问题,但大多关注政府和村民两个维度,较少关注企业等市场主体,即使有所关注,也较为零散,缺乏系统的案例研究。 因此,本文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示范县、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试验区——浙江省松阳县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分析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类型参与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的具体路径,总结特点和难点;研究分析市场主体参与保护性发展的主要方向,最终研究认为,市场主体参与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要尊重传统村落发展的系统性和历史性,正确处理与原住民的关系,巧借外力、形成合力,真正发挥市场主体有别于政府和村民的作用,着力在市场主体、政府、村民之间构建出“合作共赢、互为支撑、和谐共处、有机融合”的保护性发展机制,走出一条市场主体参与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的有效路径,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