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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又称西藏佛教,俗称喇嘛教,藏族称它为“桑结登巴”(sang gyas bstan pa)、“却”(chos),意为佛教、佛法①。藏传佛教属大乘佛教,有显宗、密宗之分,以密宗为最高修行阶段,强调先修显宗后修密宗,教理与修习并重。公元7世纪,佛教分别由印度和我国内地传入西藏地区,而后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西藏佛教。西藏佛教实质上是印度佛教显密二宗和汉地佛教的显宗传入西藏后吸收了西藏原始宗教本教(bon po)的某些内容而形成的。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群众性,曾传遍整个藏族地区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西藏佛教文化是藏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藏族文化的发展上有着重要的作用。15世纪初,格鲁派②(Dge-lugs-pa’s)形成,它是西藏佛教中最后出现的,也是最大的一个教派。其势力迅速扩大,很快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长期居于统治地位,对西藏的社会历史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格鲁派教义立基于龙树的“中观论”,提倡“缘起性空”的见地。认为世上一切烦恼皆从“无明”③而生,“缘起性空”就是克服“无明”达到“菩提”④的方法,认为“缘起性空”是佛教教义的“心要”,是“正见”。格鲁派把“缘起”与“性空”作为观察事物的两个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范畴,它的主要论点是:一切事物的产生是因缘而起,和合而成,若不从缘而生,任何事物均为无有。可见“缘起性空”是格鲁派观察解释世界的方法论。所谓“缘起”,是指事物存在具有条件性,是因缘和合的产物。所谓“性空”即“自性空”,认为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无自性的,就是说一切事物均无实体,都不是实有的。二者联系起来是说一切事物都是待缘而起的,凡由缘而生,由缘而灭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实体的,不存在的。从相对意义上说,事物之有,不过是虚有,因为一切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故不能看成实有、永恒的东西,所以事物本身不能说成实有,而是“性空”。这就是格鲁派“缘起性空”的基本见地。在修习方法上,宗喀巴批判了“唯止修论”⑤的见地,指出应依止莲花戒著的《修次第论》和阿底峡的《菩提道炬论》等书中所说的方法去修习,强调止住修和观察修二者结合,互相配合、补充,不可偏废,既所谓“止观双修”,格鲁派称为“真修”在密宗修习上,格鲁派强调显密兼修,先显后密,主张一切经论、四部密法皆是修行证果的教授。西藏佛教各派密法在格鲁派密法中无不兼具并包。十四世纪,佛教的灵光被动荡的时局、废驰的戒律、腐化的僧人所污蔽。宗喀巴大师顺应西藏人民与地方政权的改革愿望,以戒律荡行、以教义治心对僧风律仪进行了彻底的整肃,使僧俗大众循释氏正道进言。寺院面貌为之一新,迅速出现了政教昌明,经济繁荣的局面。其所创立的格鲁派,成为藏传佛教的主流宗派,为人民所接受、信仰。格鲁派教法的施行,使得我国藏传佛教进入了一个鼎盛时期,格鲁派的思想影响广大,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