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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背景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作为湖北省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于2005年制定并通过了《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该州六县二市政府必须按照条例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并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开发民族文化旅游,恩施土家女儿城应运而生。女儿城以土家族文化为依托,是土家民族文化再生产新的旅游场域,囊括恩施州八个县市的土家族传统民族文化品牌。本文以恩施土家女儿城为研究案例,分析其民族文化再生产的过程,进而探讨女儿城文化再生产过程中的文化传承和困境问题。通过调查,发现恩施市女儿城在进行民族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将民族文化产业化,并深入探析文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开发背景、文化品牌的打造、建设主体如何进行文化产业化,以及参与主体在文化开发利用中的功能和他们的经营方式,从而进一步分析文化参与者在开发利用土家文化的动因,分析其经济理性和文化理性,阐述参与者之间如何合作与博弈。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恩施市女儿城建设的背景及动因,客观描述女儿城的发展现状。其次具体描述女儿城内民族文化再生产的项目:包括女儿城的服饰、饮食、建筑、手工艺品、节庆、习俗等。然后介绍民族文化再生产过程:包括民族品牌打造的内容及体现、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分析文化再生产的主体与参与经营机制,完整展现恩施土家女儿城文化资本化的过程。第二部分:深度分析在女儿城规划建设、开发实施、民族文化挖掘、展示经营等一系列过程,女儿城建设参与者如何进行民族文化的挖掘与再诠释,在这个过程中具体分析民族文化的创新与创造性转换,将土家文化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再生产从而为大众提供娱乐消费服务。在这一部分中笔者进一步分析,参与开发建造主体包括:政府、文化精英、商业资本等,他们在这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功能,以及论述女儿城的整个经营机制,企业式经营和家庭作坊式经营,分析他们经营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探讨女儿城文化再生产的机制,探析女儿城场域中各个行动者发挥自己的作用构建场域,每个行动者在重构场域的过程中诉求不一,因此矛盾必然存在,并详细分析参与开发建设主体的经济理性和文化理性。并论述在女儿城中各个行动者将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很符号资本转换,将女儿城最终打造成现如今恩施的旅游符号之一。第四部分:分析女儿城中文化再生产中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其现有的困境。女儿城这样一个新型的民族文化旅游场域的重构,在文化再生产的过程中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新的场域重构过程中也存在先天的困境,且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民族文化并没有全部把握住民族文化的实质内涵,发生文化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