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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在德国出现了从交际角度出发的功能主义翻译分析方法,它的出现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翻译研究视角,促使研究者从关注译作与原作的对等转向关注翻译过程和译者本身,而且推翻了传统的以“等值”为唯一翻译标准的静态批评法,为翻译批评建立了一种新的动态模式。功能翻译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赖斯(K.Reiss)、弗米尔(H.J.Vermeer)、霍斯-曼特瑞(JustaHolz-M(a|¨)ntt(a|¨)ri)和诺德(C.Nord)。该理论主要分为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copos Theory)、霍斯-曼特瑞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Loyalty Approach)。因此,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从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桎梏中摆脱出来,并明确提出仅靠语言学并不能解决翻译中的问题,从而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范围,赋予翻译更多的内涵。功能翻译理论将翻译定义为文本与原语一一对应转换为目的语的观点中解放出来,扩展成为翻译行为,包括跨文化的一切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的转换,把翻译研究纳入跨文化交际研究中。本文旨在探讨功能翻译理论对中国翻译研究的影响。文章首先介绍了功能翻译理论及其发展,接着回顾该理论在中国的译介、接受和应用,然后梳理中国译学理论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最后重点探讨功能翻译理论对我国翻译研究发展所做的贡献及对翻译理论所产生的影响。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着重探悉功能翻译理论对我国翻译研究的影响,即:(一)对传统译论在语言层面的突破。传统译论是以反映论为基石的翻译理论,其所侧重的是翻译的结果。尤其强调译本对原文本的“忠实”。而功能翻译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把翻译研究导入一个更注重翻译实质的理论纬度。功能翻译理论这种更看重翻译的过渡的译学主张,从理论意义上更接近翻译的本质。(二)翻译批评标准的多元和动态化。长期以来,我国翻译研究力主以“忠实”为翻译的唯一标准,视不忠实于原文的翻译为不好的翻译,但是人们却无法解释为什么仍有许多读者喜爱和推崇的翻译,并没有遵守“忠实”这一翻译标准。而赖斯把原文本与译文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评估译文质量标准,它突破传统单一和静态的翻译标准,为这些违反现有翻译标准但却经实际检验十分成功的翻译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翻译批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途径。(三)对译者主体地位的提升。传统的翻译理论中,译者一般都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译者主体性在翻译中的重要作用往往被忽视。在功能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逐渐凸现,目的论强调翻译的目的性,任何翻译都是要达到一定目的的交际行为。因此,译者为了要达到其交际的目的,可以有目的地选择翻译材料和在翻译过程中可以灵活采用翻译策略。翻译的目的论突出了翻译活动参与者的作用和影响,提升了译者这一翻译主体的主动参与性,强调译者应根据译文的预期目的来决定自己的翻译策略,这一理论提升了译者的主体地位。(四)对泛文化翻译研究的修正。一些偏激的解构主义学者过分强调译者的主体性,完全抛开原文本而奢谈过程,这样一种翻译研究趋向实质上是一种泛文化翻译倾向,其结果只能导致翻译活动的混乱和无序。诺德提出的功能加忠诚,对译者的自由和责任进行规范,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功能翻译理论在中国的译介和接受过程中,不少学者做了许多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深入研究功能翻译理论对我国翻译研究产生的影响,有助于促进译学的发展,尤其为翻译批评、翻译过程、译者主体等的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