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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属于上游产业,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很大,近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和间接贡献率之和为2.5%,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和影响不断增加。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明确肯定,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尽管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起点并不高。中国房地产企业以民营发展商为市场主力军,企业规模小、整体水平不高、社会资源低效使用,与其资金密集的行业特点极不相适应;同时,房地产金融市场不成熟,企业融资渠道少,开发商通常是多个项目同时运作的“滚动开发”模式,只需投入一点自有资金圈地,再以购得土地的《土地证》向银行抵押贷款,来填充土地款投入及启动开发,让施工企业垫支工程款进行施工建设,最后通过预售的回笼房款完成整个资金的周转。
以上述商业银行贷款形式为主,辅以地产项目预售、承包商带资承包的融资组合手段占据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方式的主流,可谓我国当前地产融资的主导模式,这种融资组合模式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房价不断上涨,地产行业投机气氛浓重,部分地区形成地产泡沫;银行盲目放贷给房价虚高的地产企业,一旦地产项目价格下降,导致相关的金融风险;预售制度使开发商在产品未完成之前即获得收入,一旦房屋卖出,部分开发企业会降低相关产品档次,造成地产项目产品质量的下降,消费投诉不断增加的:而承包商带资承包的方式则导致“农民工工资问题”。
在我们享受城市化发展过程的同时,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无疑成为政府部门、相关企业、消费者乃至普通百姓等关注的热点。从地产融资模式角度出发,本文提出相应对策如下: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改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模式创新,着力解决金融信用缺失的问题,加强银行监管机制的建设等。
综上所述,本文意义在于揭示我国房地产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由融资模式方面引发的一些负面问题并试图从地产融资模式角度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