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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对具有杰出的景观、丰富生物多样性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保护性开发进行研究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本文运用田野调研法、模糊评价法等定性和定量方法,以广西龙胜龙脊平安寨梯田为实证,对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的旅游开发适宜性、开发和受益的主体、旅游开发影响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文的主要结论:
1、旅游是社区型农业文化遗产地动态保护的有益途径。脊梯田稻作系统旅游开发的正面效用大于负面效应,只要能解决好权益分配、环境治理、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问题,遗产地社区的旅游将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2、社区居民是遗产地社区旅游开发和受益的主体。社区居民是遗产地文化的载体和传承人,“最关键群体”地位决定了其利益实现是社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基础。社区居民的旅游开发权益的实现要有制度保障,必须建立遗产地社区资源利用和开发的相关制度,建立尊重居民参与的遗产地社区旅游开发机制和保证各方利益实现的资源保护好和开发机制。
3、遗产地社区旅游资源的权属困境和环境治理难题需要通过明确资源权属和外部性内部化来解决。要建立遗产地社区文化资源用于旅游经营的基本制度,认定遗产地社区居民对文化资源的权属,设定开发商和从事社区旅游经营者进行旅游开发的环境治理门槛,并由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管理专门用于遗产地社区的环境治理和维护的环境基金,尝试建立旅游资源的产权制度。
4、“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是遗产地社区文化有序传承的基础。“工具理性”是遗产地文化传承的基本动力,但缺乏价值支撑,所存在的传统与现代的背离、文化传承的代际失衡等问题,需要依靠介入教育和文化沟通,形成符合当地文化社会发展的价值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