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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里是帝国的最小行政单位,人们生产生活的居住地;乡是郡、县之下的一级行政区划,上沟通县,下统辖里。秦汉乡里的诞生,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殷商时期,邑、丘、里是民众居住的最小单位。西周实行“乡遂制度”管理基层。春秋时期县、郡先后出现。战国时期,乡里管理体制移入地方行政郡县制之内,郡、县、乡、里上下统属,中央集权制度初步形成。秦统一全国后,基层乡里管理制度揭开了新的一页。农业是帝国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田租征收以里为单位,一次统一上交乡部。口赋可以在一年内分批次上交,户赋每年每户在五月上交16钱。刍藁不包括在田租之内,县统一核算所需量,余数折钱上交,户蒭每户每年在十月上交一石,足其县用,余以顷蒭律入钱。秦征派兵役、徭役无度,两汉基本上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尽量不误农时,较符合理性行政。秦汉乡里户籍管理制度承先秦而有发展。户籍包括五部分内容,乡官里吏是各项户籍制度的主要执行者和维护者。民众违反户籍管理规定,乡官里吏依秦汉帝国法律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非常严格。秦汉时期乡里户籍制度管理已经制度化,其成功施行对秦汉帝国有多重重要意义。政治经济的大一统必然要求思想文化的大一统。秦汉时期乡设三老,里设里父老,共同负责乡里教化。里社是教化的重要场所。教化内容主要有纲常伦理和国家政令、法令,乡里民规、民约,农业生产技术等项。两汉乡里教化收到了明显效果,使社会犯罪得到有效遏止,对违法犯罪判罚减轻,促进了社会稳定。孝文化在乡里的成功普及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家庭、邻里、社会关系。学校教育从秦到汉末不断发展完善。秦帝国主要传播法家理论,以培养“文法吏”人才为教育主要目的,也培养史、祝、卜。两汉时期,儒学、法学并重,汉武帝时期儒学教育系统初步确立,察举制度形成。“乡曰庠,聚曰序”,至西汉末自上而下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东汉乡里学校教育发展迅猛,学校教育和官员选拔制度逐渐接轨。秦和西汉时期,游徼、亭长负责乡里社会治安。游徼比亭长的级别高。依每乡大小的不同,设数目不等的几个“亭部”分区域负责管理辖区治安。从东汉初期开始,乡亭由负责乡里社会治安逐渐演变为和乡部一级一样的基层行政区划,“乡亭”和乡同时并存。同时,乡里一级社会治安主要有“循行”负责。乡里自治是秦汉乡里管理的一大亮点和特色,有县权不下乡的说法。乡里民间社会普遍存在自治组织“单”(僤、弹),其形式有纯粹里内民众自办的自治组织,有官民合办的自治组织。秦汉帝国利用并发扬了乡里自治,这有利于乡里的稳定和发展。但乡里自治附着于乡里行政,在基层管理上处于次要地位。乡里自治的权力源泉来自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受乡里行政制约。乡里经济、文化、教育、治安、自治,分别展示其时社会的一个侧面,共同构成秦汉乡里制度和基层管理的主要内容,基本上反映了秦汉下层社会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