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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中,“执行难”已经成为一个顽疾,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困扰着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侵犯了司法的权威性。“执行难”不仅是一个司法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除了社会征信系统的缺位、公民法律意识的不足外,法院系统的执行机制也存在很多问题。为了破解“执行难”,全国法院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机制和执行措施,将威慑机制引入民事执行中,形成了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在民事执行实务中,该机制的确取得了一些成效,2007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为民事执行威慑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作为新生的民事执行机制,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一些立法设想。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外,共包括四个章节:第一章为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概述。该章节包括二个部分:首先介绍了威慑理论;然后对民事执行威慑理论进行分析,其中包括有关民事执行概念的界定以及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提出背景、构成要件、特征和功能。第二章对现阶段的民事执行威慑措施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包括:威慑网络平台、执行联动机制、公开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和悬赏举报六种。第三章为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现况分析。该章节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我国执行威慑机制的现状,其中包括建立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初步成效和建立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法律依据;二是概括现行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中存在的五方面的问题,包括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配套措施、部门联动不足、社会征信系统不健全、执行威慑措施存在不足以及执行威慑机制不规范、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第四章为建立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议。该部分主要是针对在第三章中分析的现行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对策,主要包括加快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相关立法;加强法院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行联动;健全、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完善执行威慑措施,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威慑性;规范执行威慑机制,完善执行程序,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