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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辩条款是寿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由于其强大的价值评价功能,为很多国家的立法所采纳,业已成为寿险合同实务中的重要惯例之一。在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中,我国立法者采取了大量措施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主要措施之一就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不可抗辩条款引入我国保险业。这一条款限制保险人抗辩权的行使,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体现了对保险双方利益的一种巧妙平衡,对加深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促进保险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对不可抗辩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一、不可抗辩条款概述。在概述部分,本文首先对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如实告知义务进行简要描述,由此引出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内涵与功能。其次,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具体含义进行详细分析,主要包括可抗辩期间、被保险人生存状况、不可抗辩条款的效力等方面。最后,对域外不可抗辩条款立法状况进行简要列举和分析。二、不可抗辩条款的法理基础。本部分中,本文首先介绍不可抗辩条款的历史起源,探讨不可抗辩条款的发展演化过程。其次,从维护交易安全以及合同公平性两个方面,重点对不可抗辩条款的法理基础以及价值取向进行深入探讨。最后,通过具体的案例,对不可抗辩条款的社会功能进行分析。三、我国立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分析。本部分中,本文首先介绍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保险法》中引入情况,并分析不同时期立法者对于该条款的立法态度。然后,本文对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立法的具体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包括适用范围、可抗辩期间的设置、法律效力以及禁止反言规则等四个方面。四、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不足与完善意见。本部分中,本文重点分析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立法中的不足,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过于宽泛、可抗辩期间过于短暂、未规定必要的例外情形等三个方面。同时针对上述不足,笔者提出相应的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使该项制度的设计更为契合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