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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提出“生态红线”一词。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2014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环境保护部颁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就国家层面划定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给出了技术参考。目前,江苏、广东、天津、内蒙古、江西和新疆等多个省区已经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如何科学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仅是学术问题,也是关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洪水调蓄区是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类型之一,主要位于我国大江大河的中游地区,以湖泊、河流湿地生态系统为主,目前普遍面临湿地萎缩,湖泊泥沙淤积严重,容积减小,调蓄能力下降等生态问题。这不仅影响洪水调蓄区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影响到下游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在洪水调蓄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该区域生态系统结构,提升其生态服务功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然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并没有给出洪水调蓄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方法。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位于长江流域洞庭湖洪水调蓄区内,是长江泄洪与澧水注入洞庭湖的必经之地,在维系长江江湖水系和水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本文选取安乡县为研究对象,在对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区域洪水调蓄服务评价方法,开展了洪水调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固碳五项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最终划定安乡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98.62 km2,占县域国土面积的18.12%。在此基础上,从生态系统服务空间转移的角度出发,探索开展了安乡县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服务辐射效应的定量研究,约为9.19亿元。为洪水调蓄型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及其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制定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