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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特征最为鲜明的组织,近年来发展迅猛。“三农”问题已经连续十年成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并且中央一号文件也不断聚焦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满了条件和机遇,但同时也对其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随着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由最开始的种植养殖业向加工、劳务、运输、信息、资金、技术和销售等众多领域延伸。农民专业合作社也相应地发挥了其加工运送,销售,提供技术信息,标准化功能等功能,但是其金融功能的发挥却始终受到限制,成为合作社资金不足,导致其不能持续经营的主要原因。当前合作社资金的供给主要由农村金融体系下的各金融机构承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作为资金量最充足的供给者,往往出于风险及收益的考虑,不会向小农户给予贷款;农村信用社虽然长期服务于农村市场,但存在着“抽血”现象,即将从农村筹集来的资金又放回城市;村镇银行贷款审批机制灵活,但其服务“三农”的方向已经开始动摇;小额贷款公司经常游走于发放高利贷的边缘,使得资本不愿冒险进入;资金互助合作社虽然作为农村的一大金融创新,这几年也陷入了发展困境,开始逐渐脱离农业生产,使其与普遍存在的小型金融机构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为了破解当下合作社资金量匮乏的难题,特提出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的观点。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利用农村农户之间紧密的联系,可以免去复杂的审核手续,规避掉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通过封闭运营、严格管理,可以大大解决社员生产和生活资金的需求,完善合作社金融功能的发挥,从而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本文以合作社和合作社资金互助的相关理论为指导,通过对陕西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研究,运用对比分析和影响因素分析的方法,研究影响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的主要原因。首先,通过介绍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相关内容,为定量分析研究做好理论铺垫;然后,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当前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功能的发挥现状,并对造成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功能发挥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从政府、金融环境、合作社及社员自身等方面提出关于提升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功能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政府的支持并且有法律的支撑是第一位的,只有得到了政策支持,有了合法的身份,资金互助才能顺利开展;接下来,就需要社员转变思想,从心理上彻底接受这种互助的形式,了解资金互助所带来的便利和收益;最后,合作社内部机制的完善、资金实力的增强和社长能力信誉的提升都可以促进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功能更好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