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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美国《萨班斯法案》颁布以来,内部控制便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于2008年6月颁布了被誉为“中国萨班斯法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10年4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这些规定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需要投入大量成本,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是受政策强制,缺乏自愿披露的主动性。为此,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试图探讨我国内部控制信息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并将内部控制不同信息分别与企业价值进行相关性检验,验证哪类内部控制信息能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增量信息,希望能够为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供理论参考,同时也为我国内部控制理论研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本文第一章为导论。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及方法、预期贡献和不足进行说明。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对以往内部控制信息与企业价值相关性的国内外研究进行了回顾,总结国内外文献相关研究的研究方法与结论。第三章是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这一章首先回顾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企业价值等相关概念,接着从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代理理论等三方面对内部控制信息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理论进行了系统分析,为下一章的实证分析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为实证分析。首先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划分为三大类共十个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变量,接着选取了2010年我国沪市的483家制造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作为研究样本,对内部控制信息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主要围绕具体内部控制信息变量与托宾Q值(Tobin Q)、总资产现金净流量率(NCFROA)衡量的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展开。第五章主要是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这一部分总结了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即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向投资者传递了有用的信息,降低了市场交易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减少了代理成本,能够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提升了企业价值;本文验证了内控报告包含的四个信息:企业组织架构(x4)、内控制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与应对措施(y2)、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z1)、下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z2)与企业价值相关,给投资者决策传递了有用的增量信息等。接着本文提出了完善相关法规逐步推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外部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等政策建议。本文的预期贡献有:(1)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内控信息的披露向市场传递了积极的信号,能够显著地提高企业价值,从而使企业管理层认识到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2)本文验证了内部控制报告中的内控制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与应对措施(y2)、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z1)是最为有用的内部控制信息,这将有助于投资者进行科学的决策;(3)本文的研究结果还可以为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法规提供理论参考。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评价的权威机构或指标体系,因此本文所做研究并不能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做一个全方位的评价,也并不能覆盖到企业内控信息披露的每一个方面。而本文对内部控制信息收集并对十个内部控制信息变量赋值时,是根据是否披露对其进行赋值,并没有考虑到披露的详细与否,即对于某个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变量来说,披露的详细程度并没有考虑到变量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