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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但经济发展中潜在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暴露。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资源、能源消耗产业、衰退产业比重很大,将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主要从三大部分介绍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法律规制问题。其中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产业结构的一般理论,并指出在我国以往和现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是产业政策、政府计划,这种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从产业结构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来看:尤其是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二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第一产业的比重不断下降,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化一开始是自发的,后来则是人类有目的、有计划,运用各种政策法律制度积极推动的。第二部分主要讲述国外经验,由此指出在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完备的国家,市场自发调节机制相对灵敏快速,或者说市场能够通过自身的内在调节机制应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这也经历了许多困难的过程。即使这样,这些国家也都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市场,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济民主,从而使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美国就是这样的国家,尽管他自己也不承认有产业调整法律,但由于其反垄断法较好地保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使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可以比较自由地在各产业部门流动,从而形成了较合理的、动态的产业结构。更多的国家则是主动采用法律手段,这种介于“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中间力量,来保障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较快发展。德日是这方面的领先者,德国在二战前后都制定了较多的产业调节法律,尤其是战后,通过制定相关的产业法令,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日本是最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通过制定相关产业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划分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每一阶段确定不同的主导产业、竞争产业和衰退产业,针对不同的产业采用不同的法律政策,或推动、或援助或限制,很好地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经济也得以飞速发展。第三部分关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中指出:我国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不发展的落后国家,既要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发挥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要积极避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混乱和无序状态。加之,传统上不重视法律,行政行为随意干预经济,常常“越位”或“缺位”。这些方面更增加了我国采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的必要性。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积极学习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运用法律手段,加速推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最为重要的是学习日本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产业调整法律政策,明确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不同阶段的主导产业、竞争产业、比较优势产业和衰退产业,通过对不同产业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调整,通过援助、推动或限制其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缩短市场经济自发发展所需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