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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然而,由于流域水污染、大气污染、酸雨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等环境问题不受行政辖区限制的特点,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却屡屡发生,已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拟从政府职能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国际上一些跨界污染的典型案例分析,总结我国政府在跨界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通过对我国跨界环境污染管理现状及潜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建立和完善跨界环境污染管理制度是政府的重要职能的观点,研究探讨政府在履行跨界环境污染管理职能时所运用的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本文除引言及国内外研究综述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跨界环境污染管理的现状、特点分析入手,并结合我国各级政府在跨界环境污染管理中的实践和探索情况,简单剖析目前我国跨界环境污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制度、经济运用手段、协调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从而,提出建立和完善跨界环境污染管理制度作为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江苏盛泽与浙江王江泾边界水污染事件处置案例和黄姑塘跨省界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案例基本情况,并对这两起经典跨界环境污染事件典型案例进行事件分析,总结我国政府在处理这两起案件中的经验教训。第三部分,通过上面几部分的现状研究和实例分析,对跨界环境污染管理协调机构和机制进行探讨。同时,研究跨界环境污染管理中实现政府职能的三种主要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在跨界环境污染管理中已经应用的以及建议应用的部分法律、行政、经济手段进行阐述,如: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程序、区域流域限批制度、跨界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政绩考核体系、边界企业环境绩效共同评估制度等。第四部分,对我国政府跨界环境污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方向和有待深入剖析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