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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道教伦理问题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内外道教研究的一个热点。就道教伦理而言,其孝道伦理更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作为一种宗教,道教与伦理道德天生具有复杂而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南宋金元时期新道教与孝道的关系更为典型。孝道伦理作为调整父母与子女、长辈与晚辈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哲学,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特性为其长期延续提供了肥沃的文化土壤。道教在自身发展中不断丰富其孝道的内容,形成独具特色的新道教孝道伦理,构成传统孝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要求人们自觉履行忠孝伦理,自我约束,从而形成一种自然而然的、较为完善的孝道伦理思想体系。忠孝成仙是其核心教义,道教孝道通过世俗忠孝伦理来规范道教内部的修炼活动,提出修德与修仙并行,甚至认为孝道即仙道,“道德决定论”的凸显对传统注重道术的道教修炼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采用宗教社会学、宗教伦理学、历史学的理论,综合运用资料考证、个例分析、综合归纳等方法,以新道教的孝道伦理为核心,来研究道教在追求长生乃至成仙不死的过程中,孝道所表达的核心意义。唐宋以来道教的“内转”倾向,使得南宋金元道教孝道获得大发展,内在化转向直接导致成仙的道德决定理论的提升,构成了孝道与宗教理想之间贯通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道教孝道发展了自己的特色,其所指向的对象也表现出和世俗伦理的极大不同。在道教孝道中,不仅存在着“人-人”,也即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世俗的孝道,同时还存在着“人-神”,即信徒与崇拜对象“真父母”之间的孝道伦理。同时,在“人-人”之间的孝道这一层面上,除子女与父母关系之外的徒弟与师父之间的关系也被纳入孝道的范围,被赋予孝道的内涵,要求以孝道的原则来规范。本文首次以孝道的视角来纵观这多重对象,使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得以突显并在对立之中呈现出一致性。南宋金元时期新道教教派中世俗孝道色彩最为浓厚的当属净明道。净明道将儒家的忠孝伦理与道教成仙修炼相结合,倡导将忠孝的伦理实践作为步入道门的丰要修行法则,即“忠孝自得以致仙”。由此看来,神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这就把个体的精神追求与社会伦理规范的践行紧密结合起来,加速了个体对于社会伦理规范尤其是孝道的内在自觉,表现出鲜明的道德决定论特征;在其神学伦理中,以斋醮、符箓为媒介,并通过天地鬼神的道德赏罚机制,来提高孝道伦理规范的执行力度,其斋醮、符箓均被注入特定的宗教伦理内涵。换句话说,道教斋醮、符箓是道教孝道伦理的神学化表达。人们认识到:斋醮、符箓任何时候只是得道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不是决定作用。人们越来越重视斋醮、符箓内涵的理性成分——伦理,道教伦理的重要性日趋凸显,道教伦理愈来愈和儒家伦理趋同。正是以宗教神学的形式,传统孝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当我们明白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净明道孝道强大社会控制作用的根源。作为南宋金元时期最大的新道教派别——全真道,其孝道体现出道教孝道的另一特色。全真道把抛弃家缘当成修道的基本条件,但并不意味着它会要求它的道徒不行忠孝,只不过表现上和儒家伦理不同。全真教向信徒提出了不仅要修“真功”,而且要有“真行”的内外伦理操作要求。对于出家道徒来说,行孝的对象是师父而不是父母;对于在家的道众来说,他们的日常行为同样要恪守封建伦理纲常,把孝道放在首位。全真教对世俗伦理的强调与重视进一步强化了自身的入世倾向;南宋金元时期,思想文化形态逐渐向道德绝对论演变。道教不再局限于个体的自我修道成仙,而是要求他们积极投身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践行道,而后方可成仙。全真道还将其伦理外化为社会性很强的道德行为规范——道教戒律。通过道教戒律对孝道伦理的强制化规定,保证了道教孝道伦理的践行,进一步扩大了道教伦理在社会中的影响和教化作用。应当指出,在本质上,注重“真行”是全真教注重孝行的根本原因;全真道把德行践履纳入修道系统,全真七子均为至孝之人,其孝行世人皆知。随着道德因素在道教的神仙理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道教的发展也越来越呈现出世俗化和社会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在这一时期道教劝善书和功过格的形成和不断涌现以及其在民间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所阐述的孝道伦理是这一时期新道教孝道伦理学说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道教劝善书和功过格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它不但与道教的世俗化发展有关,也与儒释道思想的进一步融合密不可分。这一时期的劝善书和功过格,不仅提出了一系列的劝善思想、实现方式,而且也为劝善书和功过格的基本形式提供了范本,对明清社会劝善书的大量涌现和广泛流行具有深远的影响。其中劝善书与功过格中孝道的重要特点表现在神学性和量化等方面,为道教孝道伦理社会控制作用的加强奠定了基础。另外,南宋金元《道德经》注疏中的孝道也是研究新道教孝道伦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道德经》中的以“道”为本、崇尚自然的伦理观,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正统儒家的以“礼”为核心的伦理思想起着制约和调节作用,也是历代《道德经》注疏中伦理学说的起点和依据。南宋金元时期的注疏者,在阐发经典本身的理论之余,更注重的是从自己所处时代的现实需要出发,对经典做出新的解释,附加上时代新的思想,其中有些内容已经大大超出经典本身的范围了。他们一方面发展了《道德经》本身的自然无为的孝道思想,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认为,讲求外在之“孝”的社会,恰恰是缺乏孝道、不符合道德之本来意义的社会。老子基本的道德伦理原则是顺从自然之“道”,这种自然无为的孝道观是南宋金元《道德经》注解者阐发孝道思想的理论出发点;另一方面,有的学者根据当时儒道合流的思想趋势,倡导儒道结合,不主一家,他们所阐释的孝道伦理思想多体现了儒道合一、相互渗透的趋向。其中或以儒家伦理解老,或借道家思想阐明忠孝之义,或以批判社会现实,不一而足,表现了儒道合流在南宋金元时期的新发展。由上可见,道教孝道伦理在得道成仙与个人的孝道之间建立起必然联系,使人的道德行为成为终极关怀的直接决定因素,整合并完善了传统的孝道伦理。道教伦理对于传统伦理的弥补,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控制作用,正是历史上中国道教绵延不绝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道教孝道伦理从另一种角度认识和把握传统伦理道德的内在思路,凸现了中国人独特的思维习惯与生活方式。所以,道教伦理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既发挥了宗教引导的功能,又履行了促进社会稳定的控制功能。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以全面探讨南宋金元时期新道教教派及道教经书中的道教孝道,来增进对南宋金元时期道教伦理及社会控制方式的认识,并为当代中国孝道伦理的重构提供借鉴;同时也力图推进对道教思想史的研究。必须认识到,道教孝道思想中尽管有消极的地方,如对神秘和鬼神的渲染,容易把人导向命运无法把握的玄虚之中。然而如何将道教孝道中所蕴含的颇具世俗特色的伦理思想和教化方法作一番清理,对其进行新的诠释和转换,从而为建设现代道德文明提供可供选择的文化资源,则应当是道教伦理研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向,也是当今学术界颇为关注的问题,值得作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