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写作目的是观察21世纪以来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与企业经营业绩之间的关系,主要内容包括变革前的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分析、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分析、台湾公司内部治理变革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关系分析。
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介绍本文写作的背景、目的和研究思路。第二章分别介绍主要的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创新型公司治理理论,并对三种主要理论在本文的运用作简单的说明。第三章探讨变革前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的情况,重点论述这一治理结构本身隐藏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通过亚洲金融风暴得以集体爆发,成为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的主要导火线。第四章介绍和分析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的过程,这一过程经过2001年公司法修正的准备阶段、2006年证券交易法修正后的变革阶段,以及二者之间的尝试过渡阶段,历经长期的探索,最终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引进明确了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的方向——由二元并列制向一元制过渡。本章的最后一节分别结合三种公司治理理论对这一变化作了简要的分析。第五章通过量化的手段分析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关系进行分析,利用均值分析、方差分析和回归分析等统计手段,分析公司内部治理变革,特别是引进独立董监制度的经济影响。第六章总结本文论述,并说明结论的局限性。
本文研究发现,变革前台湾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的问题隐患,21世纪以来台湾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由日本式走向英美式,其中主要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引进为标志。通过分析发现,引进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业绩有明显的正向关系,而独立监察人与公司业绩的关系无显著线性关系,一定程度上说明台湾的公司内部治理法制变革上做出了较为正确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