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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是国内经济界的一大盛事而且是我国积极投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战略选择。它可以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成现实优势和经济优势,并可最低限度保证区内成员国分享“平稳繁荣”的成果。它已经并正在对中国、东盟、东亚及世界产生极其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也日益成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文尝试从法律角度对中国—东盟服务贸易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整理并加以理论分析,力图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本文的第一部分将讨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概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双重身份赋予区域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殊优惠待遇等基本理论问题,初步认为中国一东盟服务贸易法律合作应充分利用好WTO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第二部分通过较为全面、具体的分析中国一东盟服务贸易法律关系调整的现状,旨在找出区域内的缔约方贸易法律制度的共性、异性及启示,以便为创建有利于内部合作、共同发展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提供相应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第三部分是关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容,即通过对已生效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的解读,了解到中国一东盟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前者是指市场开放,也是最为关键的内容,后者是指透明的市场机制,简化外资进入手续,资格认证等,并从不同视角总结了《中国—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议》的特点和意义及其即将产生的效果。第四部分在前文的基础上认为《中国—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议》的签署并生效必将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注入新的活力,但是由于服务贸易的复杂性、敏感性、牵连性以及区域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特殊性必然导致其具有初创性的特点。藉此,对发展中国—东盟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存在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