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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关键词和政界、学界、民间的主流话语。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千百年来一直是生生不息的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世纪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其意义深远重大,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当前面对的重大课题。
和谐社会是良性有序运行的社会,是公众的利益诉求能够表达和实现的社会,是人民能够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经历了持续20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始步入一个多元矛盾交织的复杂时期,社会结构分化,社会矛盾突显,社会风险加大,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隐患。一些拉美国家的实践告诉我们,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妥善有效解决,将引发严重社会危机,导致经济大幅滑坡。在这种特定的背景下,中国公共治理面临创新变革的巨大现实压力。
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治理的基本和核心内容,理应作为治理变革的首要切入点和核心关照点。作为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在创新变革中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改革的领导者和推动者,又是改革的对象和被改革者。如何适应和谐社会的需要,着眼公正、普遍、均等的原则目标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从理念到职能再到模式的政府转型,体现关爱民生,达致善治境界,无论是从理论探索还是实践应用无疑都是非常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特征,随着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人们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公平普惠、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按照这一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变革,推进以建设服务、责任、法治政府为目标的政府转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和重要战略。
本文从和谐社会构建的视野出发来审视公共服务变革和政府转型,在明确选题背景和意义的基础上,对学术界相关研究进行了简要梳理,接着从和谐社会内涵要义的分析着手,突出和谐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和本质特征,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和谐社会对公共服务变革的要求,公平正义价值目标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由于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的主导地位和责任者角色,推进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变革,关键在于政府转型。最后,本文以治理与善治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政府改革的理论参照,进一步提出适应公共服务变革与和谐社会构建的政府转型,其目标选择是建设服务、责任、法治政府,并对服务、责任、法治政府的内涵进行了初步阐释,提出了建设服务、责任、法治政府的对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基于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将公共服务变革与政府转型联系起来研究论述,提出了适应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建设服务、责任、法治政府的观点及相应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