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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考虑了河南省农田生态系统所提供的产品供给服务、粮食安全保障服务、养老保障服务、就业保障服务、释氧服务、固碳服务等对人类有益的服务以及对水体污染这项负面影响。考虑到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对粮食安全保障服务价值提出了新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方法,对河南省自主体功能区划来的2011-2013年所列七类服务价值进行了核算。 结果表明,三年来,河南农田生态系统提供的粮食安全保障服务价值合计约为9141.06×108元;养老保障服务价值合计约为339.31×108元;就业保障服务价值合计约为7217.51×108元。三年来,河南农田生态系统社会保障服务价值合计约为1167.89×108元。释氧服务价值分别为1139.67×108元,1170.57×108元,1187.87×108元,三年合计为3498.09×108元。固碳服务价值分别为834.3×108元,856.92×108元,869.58×108元,三年合计2560.80×108元。对水体污染负面影响价值分别约为40.30×108元14.31×108元,20.30×108元。三年合计约为74.91×108元。综上所述,除产品供给服务以外,河南省农田生态系统2011-2013年历年综合服务价值分别为7219.87×108元,7674.30×108元,7784.96×108元,三年合计22679.13×108元。 在对以上所列各项服务价值核算的基础上,运用本文所探讨的生态补偿标准确定方法计算计算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不考虑产品供给服务,河南2011-2013年耕地生态补偿的标准分别为110.38元/亩,136.67元/亩,160.15元/亩,根据经验判断,这样的补偿标准,并不能得到理想的补偿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本研究所涵盖的服务类型过于单一,没有完全核算河南农田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价值;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在社会保障服务价值评估时所用的GDP数据可能与补偿系数当中的GDP相关指标之间存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