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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倡不同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意欲促使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于推动企业形成异质股东相互参股的股权结构,而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股权结构的变动和股东产权性质的变化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学术界已经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降低企业的政策性负担、缓解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可以提高治理效果、研发效率与经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然而,尚未有文献研究混合所有制交叉持股双向改革对于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从微观层面上说,企业的风险承担有利于改善企业绩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维持竞争优势;从宏观层面上说,企业对风险承担的选择会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进而影响整个社会整体的活力与发展。因此,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的企业异质股东交叉持股对于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03年至2017年间的沪深A股国有和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对国有民营混合参股行为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以寻找异质股东参股行为对企业风险承担影响的证据。然后结合高管委派和融资约束两个变量,研究这两个中介变量如何作用于异质股东参股行为与企业风险承担的二者关系,发现异质股东参股行为可以通过高管委派和融资约束来影响风险承担。本文还分析了行业竞争度对异质股东参股行为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本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其次分别从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两个角度阐述本文的研究意义,然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框架和本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本部分从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风险承担这两个方面,分别对其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与梳理。本文首先介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梳理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的经济后果;其次,本文梳理了企业风险承担相关文献,从股东特征、企业特征、高管代理问题、高管特征以及外部环境等多个角度对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和阐述。最后,对现有文献进行述评。第三部分为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制度背景,并结合相关理论和文献研究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的国有民营混合参股行为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而提出本文四个研究假设。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的样本选择标准和数据来源,然后分别定义相关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中介变量、调节变量和控制变量,最后根据各个假设提出相应的回归模型。第五部分为实证检验与分析。本部分利用前述提出的10个模型,对本文提出的假设进行检验,首先是使用模型(1)、模型(2)和模型(3)检验假设1,其次使用模型(4)和模型(5)检验假设2,然后使用模型(6)和模型(7)检验假设3,最后使用模型(8)、模型(9)和模型(10)检验假设4。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部分首先根据前文所述的实证结果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结论,然后根据本文的研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最后提出了本文尚存在的不足之处。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在广泛阅读国内外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发现现有文献的研究方向大多集中于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济后果和作用路径,而对于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同时研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济后果,进一步丰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方面的研究。第二,本文依托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外生事件,探讨改革鼓励的国有民营混合参股行为对于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并进一步探究了高管委派和融资约束在其中的中介作用,有利于深入了解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丰富了企业风险承担方面的研究。第三,本文发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不同行业中的作用效果存在异质性,提示政策制定者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在决策中要注意相关风险,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的推进和深化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