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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缓与消除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贫困地区发展滞后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贫困家庭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最重要的是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从而增强扶贫开发效率,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中国的扶贫开发走过了救济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阶段。但实践证明,无论是救济式扶贫还是开发式扶贫都未能彻底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目前的贫困现状仍然严峻。本文认为救济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都存在着发展主体定位偏差或扭曲的缺陷,因为他们都未能有效地帮助贫困地区建立内生的发展机制。一个城市就是一个复杂的自组织系统,城市的发展是系统不断优化的过程,系统优化依靠的是自身内在机制的完善,而不是单纯依存外界力量的干预。新一轮的扶贫开发最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完善地区自组织机制,从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本文基于自组织理论,从自组织视角下探讨扶贫开发问题,认为扶贫开发的主体是贫困地区自身,从自组织机制(强调过程)和自我发展能力(强调结果)两个方面来阐述贫困地区自组织发展机理。本文以学习机制、内生发展机制、协同发展机制和外部保障机制为基础,构建了贫困地区的自组织机制,并从组织内各个子系统出发,以自然资本系统、社会资本系统、人力资本系统和经济资本系统等四大子系统构建指标体系来评价表征综合变量的自我发展能力,并基于扶贫开发自组织发展机理,以贵州省遵义市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遵义市全方位的学习机制尚未建立,内生发展要素集聚能力较弱、发展活力不足,各行政单位协同发展协调机制存在缺位,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资源开发机制有待优化,并且各县市区自我发展能力差异性较大。总的来说,遵义市自组织机制还不完善,扶贫开发应积极从完善自组织机制和统筹协调各个县市区的自然、社会、经济、人力等各子系统资源来培育自组织发展能力。鉴于此,本研究对于我国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阐述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并且整理了扶贫开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章:在解释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自组织理论以及自组织理论与扶贫开发的联系。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扶贫开发的自组织发展机理,其机理主要包括学习机制、内生发展机制、协同发展机制和外部保障机制为基础构建的自组织机制,以及以自然资本系统、社会资本系统、人力资本系统和经济资本系统四大子系统构建指标体系来评价表征综合变量的自我发展能力。第四章:在分析贵州省遵义社会经济现状的基础上,从扶贫开发自组织机理出发对其自组织能力进行了评价,自组织能力的评价主要从自组织机制和自我发展能力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五章:基于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提出培育自组织发展能力的相关对策建议。第六章:文章的总结和对后续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