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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此,必须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人民法院作为当前社会中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肩负着加强国家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重任,在解决社会各种矛盾和纠纷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年法官是法院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奋战在审判第一线基层法官的主体构成部分,因此,青年法官是法院审判事业的后续力量和不竭动力,培养青年法官就是塑造法院的未来。不管在过去还是将来,司法公正始终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青年法官要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除进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等外部机制约束外,还要求他们内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思想政治教育在青年法官的理想信念、职业素养、道德品质的培养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年法官的定义是23-34周岁之间具有审判资格或者代理审判资格、从事审判和代理审判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其具有学历层次高、执业资格高、善于创新的特点,但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中自身也存在职业信念动摇,驾驭庭审能力不足,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能力欠缺,适用法律能力薄弱等问题。青年法官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世界观、方法论教育,执政党的政治、法治理念教育,国情、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其具有渗透性、灵活性、创新性、榜样性的特征。认真分析当前我国青年法官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主要存在流于形式、内容空洞、方法单一、保障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青年法官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不利于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鉴于此,必须通过教育制度方面的调整、完善和创新,来不断促进和发展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具体而言,加强学习,深刻认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和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改进和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提高政工队伍素质,增加教育的示范性和说服力;完善和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教育效果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