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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我国社会与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公众的决策往往需要大量的权威信息作为参考,而政府则是这些信息的掌控者,因此,政府应为公众及时提供这些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则是政府提供信息的法制化路径。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础,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运行层面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制度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明确、对政府不公开政务信息的处罚力度比较弱、对不执行信息公开行为的处罚机构还不够完善;运行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