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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2004年万州事件、2008年瓮安事件是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代表,且未来15至25年可能是中国群体性事件多发期。群体性事件的典型特征是事件发生过程中攻击政府工作人员和政府部门,对社会秩序产生强烈的破坏,具有爆发性、破坏性等特点。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具有典型的“非直接利益”的特点。已有研究指出群体性事件的众多影响因素,但都未能探明大量非直接利益者为什么参与群体性事件。研究借鉴道德判断和观点群体这两个概念以及勒庞指出的法国大革命的间接因素观点,假设非直接利益者因为道德判断而凝聚共识,形成范围广泛的观点群体。观点群体具有超越具体的群体界限和个人利益的特点,且由于已经完成观点动员过程,使得在大量非直接利益者在特定的群体性事件爆发时无需外显、长时间的行动动员过程就迅速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之中。研究假设,个人不公正感、生活满意度及其外归因、政治效能等因素正是通过道德判断对群体性事件参与产生影响,使得大量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具有非直接利益性的特点。研究1通过情境实验操纵道德判断(1085名大学生被试)和研究2通过问卷调查(876名大学生被试)发现,道德判断对群体性事件参与意向有效应,这种效应通过愤怒情绪实现。个体对政府和官员的道德判断越负面,对政府和官员的愤怒情绪越高,参与跟自己无直接利益关联的群体性事件的意向越高。研究3通过情境实验操纵不公正待遇(92名大学生被试)和研究4通过问卷调查(847名大学生被试)发现,不公正待遇(感)对群体性事件参与意向有效应,这种效应通过道德判断和愤怒情绪实现。不公正待遇(感)越高,对政府和官员的道德判断越负面,对政府和官员的愤怒情绪越高,参与跟自己无直接利益关联的群体性事件的意向越高。研究5通过情境实验操纵生活满意度和外归因(1933名大学生被试)和研究6通过问卷调查(904名大学生被试)发现,生活满意度及其外归因对群体性事件参与意向有交互效应,这种效应通过道德判断和愤怒情绪实现。生活满意度越低,对生活满意度的外归因越高,导致对政府和官员的道德判断越负面,对政府和官员的愤怒情绪越高,个体参与跟自己无直接利益关联的群体性事件的意向越高。研究7通过情境实验操纵政治效能(1029名大学生被试)和研究8通过问卷调查(1225名被试)发现,政治效能对群体性事件参与意向有效应,这种效应通过道德判断和愤怒情绪实现。政治效能越低,对政府和官员的道德判断越负面,对政府和官员的愤怒情绪越高,参与跟自己无直接利益关联的群体性事件的意向越高。研究结果证实了研究假设,表明道德判断是非直接利益者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个人不公正感、生活满意度及其外归因、政治效能正是通过道德判断而对群体性事件参与意向产生效应。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人心向背是大量非直接利益者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其他因素通过影响人心向背而影响群体性事件参与意向。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政府历来关心人心向背是正确的做法。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在理论上解释了为什么大量非直接利益者参与群体性事件。同时,研究在被试选择、方法选择等方面还有改进之处。建议政府着力改变自身道德形象,采用实证研究加强群体性事件预警作用,引导民众采取“依法抗争”而非“依伦理抗争”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或者伦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