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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行为自古有之,时至今日,理财行为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也即金融理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理财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和人们的日常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纵观我国金融理财发展的历史,金融理财法律规制也是从无到有,慢慢在发展完善。近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理财产品及规制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特别是在相关法律上存在需要尽快的完善或者填补立法真空,以保障金融理财活动的合理发展。从金融理财方面的相关研究现状看,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业界都对金融理财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金融理财的主体资格问题,金融理财纠纷的预防与解决问题、金融理财行为的法律性质问题、金融理财合同的结构与权利义务问题、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对金融理财纠纷的预防作用、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理财纠纷的法律适用等诸多问题存有较大的争议,未得出一个权威、统一的结论,而且迄今已有的一些关于此问题的分析文章也比较零散、片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没有形成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因此,笔者就从以上角度对金融理财法律规制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从而得出对于金融理财市场运行效率的立法及监管建议。金融理财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并不长,要想深入分析金融理财以及相关法律规制的构建和完善,准确理解金融理财的概念内涵是必要的。本文开始介绍金融理财的一些知识点,比如金融理财的定义、特点及中国现阶段的金融理财市场发展的形式和发展趋势,为下面的进一步深入探讨做好铺垫和准备工作。分析金融理财法律规制的构建和完善问题,就需要对金融理财这一行为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和理清。金融理财也是建立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以合约为基础,受相关法律的规范和调整。笔者试从金融理财的主体、金融理财产品以及金融理财合同三个大的方面开始讨论,其中每个方面又进行了更为细化的分析,使读者对金融理财有了更为全面,系统性的理解。首先,再从金融理财法律规制需要完善的必要性方面进行分析论述。从立法、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发,阐述现阶段我国金融理财方面所面临的风险,为后面对以上问题的解决做好铺垫。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促使金融理财服务产生了爆发式发展,而法律本身就具有滞后性,没有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这也导致了在金融理财方面各种问题和矛盾的集中爆发。这也正是促使笔者讨论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出发点。其次,笔者从国外金融理财法律规制的经验着手开始分析,研究国外一些成果的优劣,为更好的发展我国金融理财立法提供良好的借鉴。前面已经提到,现代化的金融理财服务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时间并不长,而一些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财服务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并且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更加完善。而纵观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财服务及相关立法,笔者不难发现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这无异于是解决笔者目前所面临问题的一个比较便捷的办法。最后,进一步阐述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自己的研究和比对,提出了自己对立法、监管这两个方面法律规制的理解和建议。要想解决我国金融理财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现实的经济制度、以及金融理财服务和立法的现状。通过对相关事实和材料的分析,目前我国的金融理财服务主要是在立法和监管方面出现了问题,因此在这两方面深入研究是解决我国金融理财方面某些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