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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是由男女两性共同构成的一个整体,妇女是人类社会的“半边天”,社会的存在、发展与进步必须靠男女两性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合作才能实现,这是任何社会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都占有一席之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几千年传统封建思想的毒害和法律的滞后等多方面的原因,侵犯、剥夺妇女权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突出表现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和婚姻家庭四个领域中。因此,从法律上和事实上全面地、持久不懈地谋求男女两性平等的实现,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为妇女在这两个方面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而创造条件,是全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人类社会通过法律对弱势群体保护的一种趋势。本文旨在通过运用比较和实证研究方法,来对我国妇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和婚姻家庭权利方面的法律保护进行研究。文章一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本文从对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和中国传统的妇女权利理论及当代马克思主义妇女权利理论的诉说入手,探讨了两种理论的思想渊源和主要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旨在阐明本文研究的理论依据,指出指导我国女权事业发展的是马克思主义妇女权利理论,在实践中,必须弘扬与时俱进的思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妇女权利理论与时俱进的品质,大胆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优点,不断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权利理论。其次,文章先从我国妇女权利的法律定位入手,将我国有关妇女权利法律上看似完善的规定和现实中实际权利的缺失做鲜明的对比,旨在为文章后面的应然权利到实然权利的论述找论据,以表明目前我国的妇女在社会竞争中还处于弱势,在社会参与的各个方面还存在着不平等,妇女实际权利的实现状况不容乐观,从法律上的权利转变成现实中的权利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然后,文章根据实际生活中妇女的合法权利得不到真正保护,法定的权利得不到落实的现实出发,从历史、经济、立法、执法等多方面寻找其根源,得出我国妇女权利的实现基本上还处于“第二个阶段”的结论,为文章第四部分的论述和总结做铺垫。最后,文章立足我国国情,适当借鉴国外,从提高保护妇女权利的法律意识、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与树立科学发展观、完善保护妇女权利的立法、加大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这四个方面来对妇女权利的保护进行论述,以期更好地促进妇女权利的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