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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不仅使国内外学者重新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极大程度冲击了主流的强调风险传染的金融风险理论体系,显露出传统的金融危机防范方面存在的不足。在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中,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渠道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但是次贷危机的新特征表明,另一个形成和传播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渠道--共同冲击渠道也一样值得关注。从宏观层面的共同风险因子而不仅仅从风险传染性得角度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结构,对于防范和规避大规模的金融危机来说显得具有必要意义。传染性一直被视为系统性风险扩散的唯一渠道,但是经过近些年对金融危机的研究,国外的一些学者提出了系统性风险扩散的另一个渠道—共同冲击渠道。其中,Monika Trapp和Claudio Wewel(2013)认为共同冲击(common shocks)主要来源于影响公众信心的的信息事件如安然的欺诈丑闻、某个产业特有的风险如上世纪石油行业的风险、所有经济机构都同时会面对的诸如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因素亦或是金融资产的共同风险敞口。相对于风险传染效应下机构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共同冲击渠道下,机构间的债权债务关联基本上不存在,由于金融机构资产的同质化现象,金融机构间持有的资产或资产的共同风险敞口催生了风险的共同冲击渠道。国内对共同冲击的研究不是很多,因此本文想从实证的角度来验证一下共同冲击在中国市场上是否也是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成分之一。本文结合极值理论和Clayton Copula函数来论证两个方面:(1)现有的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中是否存在共同冲击,并分析其是否占据主导地位;(2)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对实体经济的溢出效应。本文主要选取道琼斯金融指数、上证行业指数、深证行业指数自2005年1月至2018年6月的股票日收盘价,进行处理和对数化后求出中国金融行业内部的下尾相关系数、中美金融机构之间的下尾相关系数、中国金融行业和实体行业之间的下尾相关系数、中美实体行业之间的下尾相关系数,测度并比较分析风险内部增速以及传染传导增速。研究表明,在次贷危机时期,共同冲击扩散渠道是在中国金融市场是传导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渠道,而传染渠道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另一方面,实证的结果也显示,在能源、材料和工业产业中注意防范来自国际相关行业的传染效应和风险传递;而在医疗、公共事业、电信相关行业中注意内部积蓄起来的越来越多的独立性冲击效应。从而表明需要从宏观层面上进行审慎监管,在组织模式上,形成央行为占主导地位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在内容建设上,应把逆周期制度放在核心位置,对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加以平衡,实现宏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结合,弱化经济的顺周期性;在工具和手段上,强化宏观审慎监控工具的创新研究,关注资产的同质化问题,鼓励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