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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探讨澳门现行网吧之弊端以及其产生之原因,罗列无规管的网吧给青少年带来身体健康的伤害、环境安全的侵害、违法犯罪的危害外,还会导致心理健康的损害;因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青少年活在虚构的环境下,容易造成人际关系的封闭,引致亲子关系及人际关系的疏离,使青少年养成孤僻性格,加上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意识薄弱、危险防预能力缺乏,一旦通宵达旦沉湎于网吧,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造成很大的危害,更成为青少年“罪恶的温床”,荼毒青少年的“电子海洛因”。形成上述的弊端,归根究底的问题是“立法空白”及“监管不力”。要矫治这些问题,使网吧走上健康规范经营之道,立法规管才是规范网吧经营的防火墙。因此,澳门有必要正视有关问题,在监管得力、使用得法的情况下,参照澳门邻近地区对网吧法律管制的有关规定,务求建立一套健全的、完整的管制网吧的法律制度。 目前澳门未有专为网吧而设的法律框架,只套用电子游戏机中心《澳门政府公报》第47/98/M号法令去监管互联网游戏服务为主的互动游戏中心,及套用酒店业及同类行业《澳门政府公报》第16/96/M号法令去监管附设电脑上网服务的饮食场所,对于“提供互联网及上网服务”之场所需要另行立法管制,因应这方面的讨论,现正参考不同形式的管制模式,对网吧的经营作出管制。网吧如何经营及如何法律监管已成为澳门日益关注的新课题。本论文针对现行澳门网吧“立法空白”及“监管不力”的实际情况,改变网吧存在的无序、随意的状况,制定相应的管制网吧之对策,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认为,“立法监管”,“加强执法”,“依法治网及以德治网相结合”才是网吧管制的出路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