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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兴起的一种刑事纠纷解决方式,但是,对于刑事和解与我国具体的法律制度的关系协调问题的研究并不充分。因此,本文试图进行这一探索,以刑事和解为视角,分析在刑事和解兴起和理论基础确立的情况下,如何审视我国目前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努力寻求一条二者可以相互促进发展与完善的立法之路。借以抛砖引玉,引起理论界对这一类问题的关注。
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借以引出文章的写作目的及方法。第二部分是刑事和解制度的兴起原因及理论基础分析,这一部分主要是对刑事和解视角的理论问题展开讨论,以说明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并且对理论界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整理与评析,找出适合我国现状的理论研究,从而为下文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对刑事和解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进行的比较分析,首先是对国外的立法与实践进行分析,其中既有对大陆法系的德国与法国的立法与实践进行介绍,也有对英美法系的代表英国与法国的立法与实践进行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国在处理刑事和解与不起诉制度中的共性与个性辨析。接着对我国的立法与实践现状展开评述,以便读者对我国的情况产生直观的感受,最后是小结,参考国外经验,为我国的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指导与借鉴。第四部分是刑事和解视野下的相对不起诉制度之调整与完善。这一部分承接前面的理论分析与比较分析,对我国相对不起诉的立法与现状进行评价,并重点分析在刑事和解规范化的要求下,相对不起诉制度在立法上和实践上产生的阻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改革与完善的方案。其要点有五:其一是完善相对不起诉的相关立法,其二是扩大相对不起诉裁量权的范围,其三是建立暂缓起诉制度,其四是建立不起诉制度的监督机制,其五是改革检察人员的选拔与考核机制。第五部分是结语,该部分对笔者的写作动机和写作过程进行了总结,同时再次强调此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及笔者的主要观点与立场,并表达了对完善此类理论研究的深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