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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重视历史的国家,文学作品与历史的密切关系由来已久。话剧传入中国后也受到了这个传统的影响,积极向历史中寻找创作题材。
历史题材话剧创作的高峰期,也是关于历史题材剧创作理论问题争论得最为激烈的时期,理论家和剧作家围绕“历史剧”的概念界定进行了一系列的争论。进入新时期,历史题材仍然是话剧作者的重要创作来源,鉴于新时期复杂的理论环境和多元化的创作倾向,文章引入“历史题材剧”这一概念,儿是取材于历史的话剧作品都可以纳入这个概念范围,以此来适应新时期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历史剧作品。
新时期历史题材话剧创作本身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受传统历史题材剧,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话剧创作传统影响较深的历史题材剧。由于传统历史题材剧创作主要以郭沫若的作品及史剧理论为代表,所以也可以说,这是受郭氏史剧传统影响较深的一部分作品。这部分作品在叙述方式上倾向于使用宏大的历史叙事,塑造的人物形象具有鲜明的政治化与道德化色彩,某些剧作甚至成了权威历史观的传声筒。第二类,自觉向戏剧本体回归的历史题材剧,这一部分作品以“传神史剧”为代表。传神史剧家意识到话剧作为文学作品的一个门类,最根本的作用是“审美”,因而,他们在创作中有意识地追求话剧本身的美学品格,以塑造既符合历史时代又具有性格魅力的话剧人物为主要目标。剧作家美学意识的觉醒,也使得他们自觉地疏离主流历史话语,对历史保持一种清醒的审视。第三类,新历史题材剧,这一部分历史题材剧的剧作家,已经完全挣脱了历史对话剧的束缚,以描写恒久的人性为写作主旨,在历史观上,他们抛弃了那种政治色彩及浓厚的历史本质观,从人性的深处出发对历史进行民间化、野史化的想象性虚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艺术表现手法,以期与这种全新的写作理念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