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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科学诞生以来,公共政策的“过程”研究一直都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尽管公共政策研究受到不少批评,但一直是理解政府及其行为、权利与后果的一种基本思路。自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传入中国以来,学界便纷纷开始探究如何扩大决策参与主体,用协商理论来指导中国政府进行重大决策。但这种生搬硬套的形式并没有完全融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其实,毛泽东的集体协商决策思想就是结合中国本土实际情况,在革命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独特的政府集体协商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当代中国政府决策理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支撑。深入研究毛泽东集体协商决策思想,有助于当代中国政府决策协商制度的完善发展。 集体协商决策模式,就是将协商民主中政策制定的“辩论、述理、说服”的协商方式结合中国决策实践中的实际情况,实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人民集体协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决策模式,实质上就是一种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复合型公共治理范式。本文首先从集体协商决策的历史发展出发,探析毛泽东决策的协商思想,分析集体协商决策的基本特点与重要意义。其次,从集体协商决策的组织原则、过程机制和现实保障三方面出发,构建了毛泽东集体协商决策模式。集体协商决策以民主集中为指导原则,将民主基础上的群众意见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决策相结合,实现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中广泛多元的主体参与。通过民主表达机制、理性讨论机制和共识形成机制,使政府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而免于支配的组织环境、合法有效的制度保障和理性负责的美德基础是保障集体协商决策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最后,以青岛市政府协商决策实践为例,分析集体协商决策的具体运用。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在处理社会公共问题时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贯彻实施党中央倡导的决策型的政府协商模式。这种决策型的协商模式实质上是对毛泽东商量政府决策理念的弘扬与发展。为了继续发挥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同人民群众商量办事的决策思想在当代的价值,必须借助法律与相关制度的保障,使其保持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