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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北部,总面积72.12万平方公里,而青海农牧区的农、林、牧、渔各业用地面积之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60.43%。①农牧区地域广阔,自然禀赋独特,生态功能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下,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海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的资源廉价开发,使青海农牧区承担了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代价,原本不太富裕的青海农牧区社会发展更加困难,于是“发展”问题成了青海农牧区社会的头等大事。“发展”问题解决好了,农牧民才能摆脱贫困,青海农牧区、藏区才能逐步稳定。当前,发展不足,是青海农牧区社会发展滞后的社会环境因素;发展不科学,又是青海农牧区社会付出资源代价的人文意识因素。因此,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发展”和“新青海”建设目标,难点和重点都在农牧区。为此,总结青海农牧区发展的经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农牧区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及实践路径,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青海农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线,采用实证分析、对比分析、数据统计分析等方法,在对青海农牧区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等内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农牧区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探讨了农牧区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战略,并从加大对农牧区社会建设的投资力度、实现政策扶持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青海农牧区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