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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行政程序法治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对薄弱,又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对行政程序违法的责任机制更是缺乏深入探讨,导致无法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在立法上也缺乏对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对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追究缺乏力度。随着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不断发展,有必要对行政程序违法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性的研究和探讨。本文旨在对行政程序违法及其法律责任理论进行探讨,并借鉴有关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现有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找出不足,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