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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是人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当今世界贸易中自然资源贸易构成了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向世界供应着大量的稀有矿产资源。随着这些自然资源的长期开发,其储量迅速下降,由于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中国的关注。目前中国开始采取措施逐步减少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维持生态平衡。采取的诸多措施中包括对这些自然实行出口限制,以减少对资源的开发。然而作为WTO成员国的中国,采取出口限制措施保护资源的做法,受到其他成员国的指责。如何在WTO框架下,合理的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保护中国的自然资源,是摆在中国面前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关注世界资源贸易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矛盾。包括自由贸易与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之间的矛盾,以及可持续发展与自出贸易之间的矛盾。无论是GATT时期,还是WTO成立以来都不反对在自由贸易体制下保护自然资源。WTO成立以来更是强调可持续发展与自由贸易的协调。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权利制定自己的资源环境与贸易政策。第二部分从当前WTO规则及各成员国采取的主要出口限制措施入手,介绍几种主要可采取的保护资源的出口限制措施及WTO对这些出口限制措施的态度。第三部分,从WTO例外条款—GATT第20条的适用角度,分析了采用出口限制措施保护自然资源的条件和要求。通过前三部分的论述可以发现,在WTO框架下原则上反对出口限制措施,但有条件的允许采用出口限制措施保护资源。第四部分,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总结了近期因采取资源出口限制措施而遭遇的几起贸易争端。从这几起贸易争端出发,对中国采取出口限制措施保护资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期在日后采取措施保护资源的过程中,采取合理的出口限制措施减少贸易争端的出现,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