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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背景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城乡一体化运动的开展,“重建共同体”成为现代城市社会建设理想,作为城市基层治理的代表,社区治理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社区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从街居制解体到单位制改革再到社区制的产生,城市基层治理的范式正在发生转变,这也为城市社区的多元主体提供了发展空间,社区内的自治力量,如社区居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等都开始发挥各自的力量,在社区治理中发挥职能;同时社会组织也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志愿者组织、社会工作者以及一些营利的组织也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多元主体的出现为社区提供了新的治理思路,其核心在于利益相关方的平等参与,制定出具有约束力的规则,构建有效的、回应性的治理结构,这就要求在平衡多元利益基础上建立多元合作的平台,为社区治理的开展探索新的发展方向。 本文选取了杭州市上城区为样本,上城区作为新中国首个社区居委会诞生地,同时也是民政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之一,在基层治理方面通过社区治理理念突破和实践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本文选取上城区作为样本代表。通过对上城区实地调研和深入访谈,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分析目前上城区社区治理的现状,以探究多元主体合作问题。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的综述得出了本文的研究主题,第二部分对相关理论进行阐述。本文以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合作博弈理论为基础,治理理论强调不同主体间的权力划分以及如何进行多元权力主体的合作,这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社会资本理论为多元主体合作提供制度规范;合作博弈理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为多元主体的合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模型。第三章主要是对上城区社区治理实践进行分析,结合访谈所得案例,理清了目前上城区多元主体合作的基本情况。多元主体之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依赖,不断融合,但实践过程中由于利益分歧会产生冲突。第四章对上城区多元主体合作的问题和原因进行进一步阐述。利益的驱使、目标一致等构成了多元主体合作的基础,而为了实现社区善治的宏观目标,在此过程中仍然存在多元主体之间功能未整合、合作方式有限、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社区居民多元需求难以满足等问题。社区治理体制不优化、社会组织参与能力不足、社区制度规范的缺失以及居民自治水平不提高等都是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章提出了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合作的具体路径选择: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拓展多元主体的参与路径,建立完善的社区制度规范以及强化居民自治功能。